• 公告通知
  • 关于成立温岭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协会的批复
  • 时间:2016-09-20 来源: 点击:300873
  • 温民政〔2016〕57号


    关于成立温岭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协会的批复


    温岭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协会发起单位:


    你们申请成立温岭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协会的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批复如下:


    一、批准依法成立温岭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协会。


    二、请你们自本文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,通过章程,产生执行机构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,并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注册。


    三、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,应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,按照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指导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,团结广大会员,维护会员权益,促进我市工量刃具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,为繁荣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。


    温岭市民政局

    2016年8月12日


    抄送:台州市民政局,市委办、市人大办、市府办、市政协办、市公安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质监局、市人民银行。


   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

    2016年8月12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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